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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文章前,我們先了解下什么是“年度匯算”
2019年起,我國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,首次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所得稅制?!熬C合稅制”下,居民個人需要合并全年綜合所得,按年計算稅款,辦理年度匯算。
簡單來說,年度匯算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,查遺補漏、匯總收支、按年算賬、多退少補。通過年度匯算,納稅人可以更加精準、全面地享受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(yōu)惠政策,也方便準確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繳個稅,實現(xiàn)多退少補政策。
根據(jù)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)規(guī)定: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:
1、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。包括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;年度中間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;預繳稅款時,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、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、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,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(yōu)惠等情形。
2、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。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,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。”
哪些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:
1、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,則不論補稅金額多少,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;
2、納稅人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,則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,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。
3、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。
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前離境的,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。
如何查看年度匯算是退稅還是繳稅
如果納稅人不清楚自己全年收入多少,也不知道是否達到豁免政策要求怎么辦?
別急!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、快捷的網(wǎng)絡辦稅渠道。納稅人可優(yōu)先通過網(wǎng)上稅務局(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)辦理年度匯算。納稅人除了自行辦理年度匯算外,也可以授權專業(yè)機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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